关于42%vol津帝王酒的召回公告
尊敬的消费者:
关于我厂委托生产的42%vol津帝王酒,未在酒盒最外层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的情况。我厂通过查询生产记录及产品留样反映该产品生产日期标注为“生产日期(批号):见瓶盖”。产品虽然在瓶盖上标注了生产日期(批号),但无法使消费者第一时间清晰醒目的发现生产日期,给消费者造成困扰。我厂现声明如下:
我厂委托生产的42%vol津帝王酒,严格遵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已按照附录C.3日期的标示要求在瓶盖上标注生产日期,并在产品包装盒上标示为“生产日期(批号):见瓶盖”。由于该白酒产品酒精度大于10%,根据GB7718-2011规定免除标示保质期。因产品无保质期要求,故我厂对相关产品生产日期未在酒盒最外层包装上标注予以重视,但确无误导或欺诈消费之意,如给消费者造成了误解我厂表示歉意。今后若再有相关产品生产,我厂会将生产日期标注于酒盒最外层,使消费者能第一时间清晰醒目的发现生产日期。相关产品在食品安全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凡购买到相关产品的消费者请放心饮用。
我厂在知悉该产品未在酒盒最外层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后,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在销售区域内主动召回上述产品,召回等级三级。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购买到相关产品的超市、销售商等经营者要求退货退款,我厂将积极配合做好后续工作。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天津市直沽酿酒厂
企业住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前街10号
召回负责人:杨璐
联系电话:022-24315289
天津市直沽酿酒厂
2025年12月25日